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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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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6届毕业生就业数据采集、档案派遣及报到证办理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6-05-04 14:57:41 点击次数: 发布者:
 

各系部:

为做好我院2016届高职大专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报到证》签发采取毕业生离校前集中办理和离校后随到随办两种方式进行。集中办理时,需由各系部汇总毕业生就业数据,并在规定日期上报招生就业处,再由招生就业处统一前往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毕业生毕业离校后随到随办,即由毕业生本人持介绍信、毕业证书、身份证及相关就业材料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指导中心”)业务大厅直接办理。

二、集中办理时间

我院集中前往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的时间为6月6日—6月8日,省就业指导中心在此期限内集中审核签发。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审功能,有关手续将延期办理。请各系部务必于5月25日前将各系部毕业生就业数据按要求上报招生就业处。

三、毕业生数据采集注意事项

1、更新与完善EXCEL表中绿色标题部分数据;

2、【单位名称】及【报到证名称】务必填写单位全称,不能写简称,不清楚全称的可进企业官网或百度查询,不然会影响报到证的办理;

3、根据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及就业材料,按实际情况在【报到证签发类别】、【就业材料类型】、【单位行业】、【工作职位类别】及【就业类别】选择对应的类型。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工商注册号】一栏填写相应的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工商注册号,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可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的官方网址(网址:http://www.nacao.org.cn/)查询,工商注册号可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的官方网址(http://gsxt.saic.gov.cn/)查询,就业状况为“就业”、“灵活就业”(用人单位性质为“部队”除外)的均必须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4、【报到证签发类别】为“去就业地报到”的,【报到证名称】填写单位全称;

【报到证签发类别】为“回生源地报到”的,【报到证名称】可在附件“回原籍邮寄信息汇总(系统导出)”查询,也必须核对毕业生【生源地区】信息,如生源地信息有改动,请做好颜色标识;

【报到证签发类别】为“去代理/托管地报到”的,毕业生申请档案关系免费托管在省就业指导中心的,【报到证名称】填“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5、毕业生在省外落实了就业单位且可以接收人事档案、户籍等关系的,《报到证》可直接列到用人单位,即【报到证名称】填用人单位名称;就业单位不直接管理人事档案、户籍等关系的,【报到证名称】填写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名称(即按【回原籍】情况处理);

6、毕业生在省内落实了用人单位,但该单位不直接管理人事档案、户籍关系,委托省级人才机构管理的,【报到证名称】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报到证备注】一栏填写省级人才机构名称的全称;委托市州及所辖县(市、区)人才机构管理的,【报到证名称】填写市州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报到证备注】一栏填写具体用人单位名称并括号注明为人事代理。

7、准确填写毕业生人事档案邮寄信息,包括档案接收单位名称、邮寄地址、收件人、收件电话。

四、有关要求

1.《报到证》集中办理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效性强,请各系部务必严格按要求及本通知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毕业生《报到证》办理工作,以确保毕业生如期离校,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2.请各系部认真审核整理用人单位接收材料和毕业生的申请材料,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企业明确要求接收毕业生档案及报到证的,毕业生档案及报到证必须派往该单位。

3.为方便为毕业生提供后续服务,请各系部完善毕业生联系电话、家庭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

2016年4月26日